TPBL》盧冠軒、加爾文揮拳被趕出場 申訴後不用禁賽了

加爾文被胡瓏貿架開。(資料照,TPBL提供)
〔記者粘藐云/台北報導〕TPBL新竹攻城獅盧冠軒和高雄海神洋將加爾文在上週比賽當中發生衝突,雙方還揮拳,都被驅逐出場,聯盟今天公布球隊申訴後,經技術委員重新檢視比賽畫面和審查後,兩人都不用被禁賽。
上週攻城獅和海神一戰,兩隊在第3節尾聲爆發衝突,海神洋將加爾文進攻犯規後,與攻城獅隊長盧冠軒相互推擠,經裁判慢動作重播檢視後,認定兩人都有揮拳動作,皆遭驅逐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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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BL今天公告,針對 2026-27 賽季例行賽 G-005 高雄全家海神對戰新竹御嵿攻城獅之賽事中,海神球員加爾文與攻城獅球員盧冠軒發生肢體衝突,經裁判宣判奪權犯規(D)並驅逐出場一事,於賽後接獲雙方球團提出申訴。
聯盟表示,經聯盟技術委員會重新檢視比賽畫面後,技術委員會肯定裁判於衝突發生當下,立即採取處置以維護場上秩序、避免衝突進一步擴大的必要性。經賽後完整檢視比賽畫面,認定相關動作應依實際發生順序及犯規性質,分別予以判定:
1. 高雄全家海神 52 號加爾文與新竹御嵿攻城獅 42 號盧冠軒於衝突過程中的相互推擠及身體接觸動作,應分別宣判技術犯規(T)。
2. 隨後雙方以手部互相擊中對方臉部及頸部之動作,應分別宣判違反運動精神犯規(U)。依上述犯規累計結果,雙方球員均取消該場比賽資格。
3. 盧冠軒於裁判介入後,另有以手掌擊中加爾文頭部之行為,經技術委員會審查,決議另追加一次違反運動精神犯規(U)。
經技術委員會審查,原宣判雙方球員奪權犯規(D)之判決,調整為技術犯規(T)及違反運動精神犯規(U),盧冠軒另追加一次違反運動精神犯規(U)。雙方仍維持該場比賽取消比賽資格之結果,原依奪權犯規所衍生之下一場禁賽處分不再執行。
盧冠軒。(資料照,TPBL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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