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議員候選人涉現金賄選 法院裁定50萬交保

苗栗地檢署認温姓議員候選人犯罪嫌疑重大,向苗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資料照)
無黨籍苗栗縣温姓縣議員候選人,被檢舉涉嫌現金賄選,經苗栗地檢署指揮警方搜索,傳喚、通知共計22人到案說明。 檢方認温姓議員候選人犯罪嫌疑重大,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今(4日)晚間裁定温姓候選人50萬元交保。
苗栗地檢署接獲温姓縣議員候選人涉嫌交付現金,尋求投票支持之賄選檢舉。由主任檢察官張時嘉、檢察官呂宜臻、姜永浩於昨(3日)指揮苗栗縣警察局、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執行搜索4處,傳喚、通知共計22人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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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於昨日晚間訊問後,認温姓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案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請回。法院於今晚裁定温姓候選人50萬元交保。
苗栗地檢署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賄選情事,請勇於檢舉,可洽本署反賄選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加入苗栗地檢署LINE好友,辦案團隊絕對確保檢舉人身分之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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