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業公車撞死女大生母淚求殺人論罪 司機當外送員、日騎百公里盼輕判

巨業公車施姓司機(右)撞死東海女大生,一審依過失致死判4年6月,上訴後台中高分院今天開庭,女大生母親希望能以殺人罪論罪。(資料照)
台中林姓東海女大生被巨業客運施姓駕駛撞輾死亡,檢方依過失致死將施男起訴。林母在審理時,控訴施男多次移車導致女兒二度遭輪胎輾壓,要求改以殺人罪審理。台中地院依過失致死判施男4年6月,林母提上訴,台中高分院今開庭,林母希望改以殺人罪論處,施男則否認有殺人犯意,律師強調施男現在只能當外送員賺賠償金,每天要騎100多公里,希望能輕判。
巨業客運施姓駕駛,前年9月22日晚上9點多,駕駛305號公車,在台中市綠川東街,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和王姓學姊,施男下車只看到車輪旁露出一隻手,卻沒有進一步確認傷者狀況,竟再次上車將公車往前移動,導致被撞倒的女學生遭到二度輾壓,最終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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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母認為,女兒在第一次撞擊後仍存活,且據法醫研究所的解剖報告,女兒在第一次撞擊後仍有呼吸心跳,是在後續輾壓中才失去生命跡象;另參酌同遭撞擊的王姓學姊所述,在第一次撞擊後仍有聽到她呼救、喊痛,認為應該以殺人既遂罪論罪。
台中地院表示,針對家屬質疑施男具有「殺人故意」部分,經合議庭綜觀全案卷證資料後,認為施男未詳盡確認林女位置即貿然移動車輛,造成林女輾壓死亡過失情節確實重大,但綜觀事證與施男當下認知,尚難認定其具有殺人的動機與故意,因此依過失致死判處4年6月,林母和施男都不服提出上訴。
台中高分院今天開庭,林母和律師希望本案能以殺人罪論處,強調法院如何判,將影響其他人是否會有樣學樣,若依舊是用過失致死,走在路上的孩子跟民眾,還是會害怕,強調不見得要重刑,但要合理。
施男的律師則表示,施男為了賺錢還賠償金,現在只能當外送,每天要騎100多公里,除否認有殺人犯意,強調按照類似過失致死案件,已經和告訴人和解、自首,卻判到4年6月,確實過重,希望法院以更客觀角度,不要科以更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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