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時事

三顧「電眼」法務涉洩密前調查官 律師提她學歷盼量刑參考




三顧公司總管理處長兼任法務文懿(左)坦承有傳送相關資料給前調查官劉錦勳,但針對法律的構成要件進行爭辯。(記者翁靖祐攝)

三顧公司總管理處長兼任法務文懿(左)坦承有傳送相關資料給前調查官劉錦勳,但針對法律的構成要件進行爭辯。(記者翁靖祐攝)

三顧公司總管理處長兼任法務文懿被台北地檢署指控,明知檢方已經核發偵查保密令,但卻涉及5次將對手生醫美魔女楊智惠的訴訟裁定、未公開的筆錄及個資,傳給已經調職並無辦案權限的調查官劉錦勳,並依個資法、洩密等罪起訴文懿。台北地院今日開庭,文懿不爭論有傳送相關資料給劉的客觀事實,主要爭辯法律的構成要件。

文懿(38歲)坦承有傳送相關資料給劉錦勳,但針對法律的構成要件進行爭辯;文女的律師指出,被告不是法務長,也非相關案件的告訴代理人,因此在身分上並不構成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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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在文懿把相關起訴書、不起訴書傳給劉錦勳前,就已經有媒體獲得相關資料,裁定部分則是透過網路可以找到的資訊,因此認為兩者皆無秘密性;此外,文懿在傳送相關資料前,已知劉男沒有在辦理該案,傳送上述資料只是想和他「同步偵審進度」,並未針對本案個資進行討論或使用。

開庭尾聲,檢察官問為何文懿的律師團,在書狀中提及文懿的學歷;文懿的律師回應,若最後的審理結果對他們不利的話,希望可以讓法官針對量刑做參考,言語間似乎透露著文懿當時其實針對法律並沒有「很了解」。

起訴指出,文懿洩密行為橫跨2023年11月至2025年4月,其傳給劉錦勳的內容包含多宗台北地院的刑事裁定以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不對外公開的準備程序筆錄掃描檔;其中一份檔案,更是有楊智惠完整年籍資料的起訴書與不起訴書。檢方也認定,文懿的行為已經違反個資法,因此起訴並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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