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時事

衝撞北檢大門! 運將邵立達自比「太陽花運動」 要檢察官別無限上綱




邵立達今日出庭。(記者翁靖祐攝)

邵立達今日出庭。(記者翁靖祐攝)

計程車司機邵立達敗訴以後認為司法不公,於上月2日駕車衝撞台北地檢署大門進行抗議,被檢方依照毀損公物、恐嚇公眾等罪起訴;台北地院今日開庭審理本案,邵立達只認一般的毀損罪,還要檢察官「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稱自己是在行使公民不服從的權利,既然「太陽花運動」可以無罪,那檢察官也不該針對他的案子無限上綱。

邵立達今日在庭上滔滔不絕的講述自己面對司法有多委屈,指自己在2020年開始就不斷尋求程序救濟都未果,向法官表示希望可以重新審理吞敗的3個案件,並聲請勘驗他的行車紀錄器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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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立達說,當天他原本是要撞高等法院,但因為高院沒有車道,若要撞擊的話需要很快的車速,怕傷及無辜才會選擇有車道,相對好表達訴求的台北地院;在衝撞前,也有先確認四下無人才進行衝撞的動作,且速度也是在可控的範圍內。

邵立達說,後續看到保全走出來時,也向對方表示抱歉,因為要尊重對方的職務,強調自己沒有恐嚇公眾的意圖;今天合議庭也有傳喚那位保全作證,保全表示雖然當時有被嚇到,但事後並沒有影響到他的工作,對於邵男的行為他只覺得應該是想要表達一些訴求,當天也確實有和他互動。

根據今日勘驗的影像,邵立達在衝撞完北檢大門以後,還下車找了兩個角度拍照並PO在臉書上;對此,邵立達說,希望司法不公的事情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也希望司法更透明、司法人員覺醒,針對檢方的起訴,他只認一般的毀損罪,不認恐嚇公眾以及毀損公物。

辯論環節,檢察官指出,邵立達當天破壞的北檢大門就是公務,否則也不需要由院內的總務科人員等來替他收拾,所以他毀損的當然不是一般的物品,而是公物。

檢察官說,邵立達辯稱伸張正義、盼能讓司法覺醒,實質上是想要使司法人員感到害怕,而他要怎樣讓司法覺醒?就是利用本案行為去觸動司法人員心中的害怕,因此被告的行為又怎麼可能沒有造成公眾的恐慌呢?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沒收扣押物品。

邵立達則在辯論環節,不斷強調司法有多不公,還要檢察官「未經他人苦,末勸他人善」更拿自己的行為和太陽花運動相提並論,認為發起太陽花運動的人可以無罪,那檢察官也不該對他的案子斷章取義,辯稱自己只是行使公民不服從的權力,檢察官不該無限上綱。

法官諭知,全案於11月19日上午9時29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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