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死老翁!調解喊「沒錢賠」今鞠躬道歉 家屬怒:不接受

基隆地院國民法庭今天續審男子陳崇宇毒駕撞死73歲陳翁案,陳翁的四女兒陳姳潔受訪說,陳崇宇已經不是第一次犯案,之前有好幾次肇事紀錄,只是沒有釀成人命,實在是太可惡。(記者林嘉東攝)
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庭今天(29日)續行審理男子陳崇宇毒駕撞死倒垃圾陳翁案。陳崇宇在庭上,起身鞠躬向家屬致歉,並表示他因羈押無法親自道歉,但家屬痛訴陳事後態度冷漠且不願賠償,陳翁的四女兒當庭怒回:「我們不接受!」
33歲男子陳崇宇去年12月吸食依托咪酯等毒品後,駕車撞死倒垃圾的73歲陳姓男子與撞傷3名男子。基隆地檢署依陳涉犯「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事故致死」、「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而犯過失傷害罪」二項罪名起訴。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庭今天上午進行第二天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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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詢問陳翁的四女兒陳姳潔,陳翁原本是妳們五姐妹家庭中最重要的精神支柱,現在這個支柱沒有了,妳們要用什麼方式團聚? 陳姳潔說,她與五妹都住在基隆,她要成為召聚大家團聚的那個人,並且會定期在中秋、過年連假,約3個、目前都住在花蓮的姊姊回基隆團聚。陳哽咽指出,先父生前最希望的是,這個家不要因為他不在就散掉了,她要完成先父遺願,定期成為召聚姐妹一起回基隆團聚,不會讓這個家散掉。
國民法官與法官鄭虹真則詢問陳翁的二女兒陳柳芳,關心陳翁的醫療開銷與陳崇宇的賠償意願。陳柳芳證稱,這是她第一次見到陳崇宇,之前幾位姐妹曾與陳崇宇有調解過一次,當時陳竟直接回說,「我沒有錢可以賠」;此外,她從未見過陳的父母,陳也從未向他們道過歉,更不用講支付先父的醫藥費、喪葬費等花費。
另有國民法官問陳柳芳,若有和解機會,和解以後會願意原諒對方嗎?陳女回稱,我不想,因為陳崇宇已經不是第一次犯案,之前幾次肇事只是沒有釀成人命。國民法官再問:「若調解不成,是否同意法官加重陳的刑度」,陳柳芳回說:「同意」。
審判長吳佳齡最後詢問,坐在被告席、遭羈押的陳崇宇,有沒有什麼話要說?陳崇宇隨即起身向坐在證人席上的陳柳芳、陳姳潔鞠躬表示,他撞死陳翁很不好意思,他因為被羈押期間無法親自道歉;他毒駕犯下大錯,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很對不起。陳柳芳坐在證人席上一直哭,陳姳潔則怒回:「我們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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