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時事

輔大肄業生持刀突襲名醫江漢聲 二審仍認無殺人犯意判1年4月




男子曾柏瑋遭警方法辦。(資料照)

男子曾柏瑋遭警方法辦。(資料照)

30歲輔仁大學肄業的男子曾柏瑋,因不滿輔仁大學附設醫院泌尿科名醫江漢聲,擔任輔大校長時涉嫌挪用學校經費涉背信,最終獲判無罪確定,去年11月11日佯裝看診,突然持美工刀從背後突襲刺殺江漢聲,殺傷江的右手腕、左小臂、左腹,新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違反醫療法罪起訴曾男並求刑7年;一審新北地院認為僅成立傷害罪與違反醫療法,判處1年6月刑;二審高等法院今仍認定曾男沒有殺人犯意,並審酌犯後態度,酌減改判1年4月徒刑。

據了解,曾男就讀輔大時的校長是江漢聲,曾男對於江漢聲陷入挪用校款爭議有所不滿,多次在校內舉牌拒絕讓江連任校長。曾男已離校多年,但他仍舊對過去所堅持的正義放不下,得知去年江漢聲獲判無罪確定後,竟計畫裝病患趁看診時下手教訓江漢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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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男先於去年10月底在臉書預先發文:「本人必須預先聲明,基於下述理由,無對江○○殺人的主觀犯意」,並以輔助APP設定於11月11日下午5時發布此訊息,檢方認定他預謀犯案並逃避殺人重罪。

曾男於11月11日下午2時26分,至輔大醫院掛號以病患身分進入江的診間,趁江漢聲為他診察完畢、正在洗手而背對他時說「我不是來看病,是來殺你的」,隨即掏出美工刀朝江的下半身揮砍,江轉身徒手抵抗,曾仍不停止,持續往江的身體揮砍。

江漢聲趁隙逃離診間,曾男還將美工力朝江的方向丟擲,江漢聲及時閃避逃過飛刀,身上傷勢包括右手腕撕裂傷6公分、左小臂裂傷、左腹擦挫傷。新北檢認定曾男有殺人故意,依殺人未遂罪及違反醫療法罪起訴,具體求刑7年。

一審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曾男沒有殺害江的主觀犯意,但同時觸犯醫療法及刑法傷害罪,從一重依傷害罪論處,斥責他因對江另案獲判無罪而心生不滿,竟不思理性溝通,輕率以謀求輿論關注為藉口,對江漢聲持刀相向,造成醫療從業人員恐慌,對醫病關係造成不良影響,考量他自始坦承犯行,但未能獲得諒解等因素,量處1年6月有期徒刑。

檢、辯上訴,高等法院今仍認定曾男沒有殺人犯意,仍依傷害罪論處,並考量其犯後態度,酌減改判1年4月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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