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時事

醉父不爽兒超速被攔 竟「搶警車衝撞警察」下場慘了




台中宋姓男子酒後不滿員警盤查兒子,竟騎上警車衝撞員警,台中地院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8月徒刑。(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宋姓男子酒後不滿員警盤查兒子,竟騎上警車衝撞員警,台中地院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8月徒刑。(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一名宋姓板模工,今年4月酒後搭乘兒子駕駛的自小客車,行經西屯區時因超速遭員警攔下盤查,沒想到宋男竟趁員警盤查兒子時,騎上員警的警用機車,還加速朝員警衝撞,所幸員警閃開沒受傷,經喝斥制止後對宋男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58毫克,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他是累犯不知悔改,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8月徒刑。

判決指出,宋姓男子今年4月2日下午2點多,在台中龍井工地喝啤酒後,搭乘兒子開的自小客車,行經西屯區都會園路與科園路交岔路口時,因超速行駛,被騎警用機車巡邏員警發現攔停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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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正當員警在盤查宋男兒子時,宋男從自小客車下車,騎上員警停放在自小客車後方的警用巡邏機車,發動並催動油門,朝員警方向衝撞,妨害員警執行職務,經大聲喝斥制止,並對宋男進行酒測,發現其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58毫克,已嚴重超標,依法移送法辦。

台中地院審理時,宋男坦承犯行,並有酒測等相關資料可佐證。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宋男之前就因酒駕,經法院判處拘役確定,之後在2014年、2022年又因酒駕,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但仍未記取教訓,竟在酒後擅自騎乘警用機車,並朝正在執行職務的員警衝撞,不僅危害執勤員警人身安全,也影響國家公權力執行,審酌犯後坦承犯行,但尚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8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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